(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无政治历史问题,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政治可靠,思想稳定,家庭和睦,作风正派,守纪律,时间观念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户口为云南省内范围内(在昆明长期固定居住)。
(六)年龄要求,25至40周岁 (1978年12月1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
(七)持A1、A2照驾驶证,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技术娴熟,无伤亡交通事故,安全行驶5万公里以上;
(八)中共党员、获立功受奖或有用人单位推荐材料、有保障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还可在年龄、准驾车型方面适当放宽。
云南省接待办公室汽车队是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接待办公室下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接待办车队成立于1980年,是我省唯一一支公务接待专业车队。主要承担完成中央领导同志、外国元首赴我省考察、访问的接待任务;承担省委、省政府五大机关交给的各项公务接待用车及我省的部分外事接待用车任务;承担我省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南博会)、会议的接待用车服务。